池州市培训机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收费标准*新闻中心
学校教学楼抗震安全检测鉴定办理过程:
抗震设防类别、设防标准以及抗震鉴定方法
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》(gb50223-2008),建筑工程分为特殊设防类(简称甲类)、重点设防类(简称乙类)、标准设防类(简称丙类)和适度设防类(简称丁类)等四个抗震设防类别。本工程属师生食堂,根据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》(gb50 223-2008)的相关规定,本次鉴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。
重点设防类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: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;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;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。同时,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。现本工程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。
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50023-2009),抗震鉴定分两级进行,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,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。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(简称a类建筑),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;后续使用年限40 年的建筑(简称b 类建筑),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 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;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(简称c类建筑),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gb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。
学校教学楼抗震场地要求
建筑物周围一个相当大范围内的地区称为建筑场地。建筑场地应尽量选择在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,危险地段不宜进行建设。
断裂带是地质构造上的薄弱环节,一般与当地的地震活动有密切关系。坚硬基岩会减小地震影响,松散土层会加剧地震影响。地下水位的深浅对房屋的震害有明显的影响.在一定土质条件下,总的趋势是地下水位越接近地表面,地震影响越大。地形对震害也有明显影响,在开阔平坦地形、凹形坡地及坡度较小地带上,建筑物震害较轻。在较陡的山坡上建房,常用到半挖半填地基.这种地基在地震时,其填土部分会发生不均匀沉降或者沿原来山坡滑移,进一步加剧地震灾害。在场地选择时,还应该注意地震的次生灾害影响。房屋之间距离过近,倒塌时容易伤人,还不便于人员疏散和救援。附近有生产和贮存易燃、易爆、有毒物质单位,有传染病菌和放射性物质等或严重污染的单位,都可能造成次生灾害。
讨论和其它
《抗震规范》体现的基本抗震原则是“三水准”的抗震设防标准。水准是指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〔简称“小震”)影响时,建筑一般应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能继续使用;第二水准是指当遭受本地区设防烈度的地震(简称“中震”)影响时,建筑可能损坏,经一般修理或不经修理仍能继续使用;第三水准是指当遭受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(简称“大震”)影响时,建筑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。这可以大致简称为“小震不坏,中震可修,大震不倒。”
为充分利用结构的延性来达到耗能的目的,框架结构应做到“强节点弱杆件、强柱弱梁、强剪弱弯”
以砖混结构为例,检测鉴定内容如下:
1、 检测(鉴定)内容
要鉴定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,须检查现有结构的现状,包括结构布置、构造措施、地基基础、材料强度、裂缝、变形等外观质量情况。
1)地基基础检测。2)主体结构检测。a.砂浆强度检测。b.砖强度检测。c.混凝土强度检测。d.外观检测。3)安全性鉴定。
a.地基基础安全性鉴定。b.上部承重结构安全性鉴定。4)抗震鉴定。a.抗震构造措施核查。b.墙体抗震能力指数计算。
2、 检测(鉴定)仪器
1)钢筋扫描仪。2)砖回弹仪(zc4型)。3)砂浆回弹仪(zc5型)。4)试验机(200t)。5)红外线测距仪(pd42型)。
3、 检测(鉴定)方法确定
3.1 地基基础
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并经校方同意、配合,对基础进行开挖检测,或者根据上部结构反映情况对地基基础作出评价。
3.2 主体结构
1)砂浆强度。采用回弹法对该建筑物砌筑砂浆抗压强度进行检测。依据gb/t50315.201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第3.3.1,3.3.2条规定,该建筑按楼层划分为三个检测单元,每层为一个检测单元,每一检测单元内抽取6个测区(6片墙)作为一个检测批进行强度检测。
2)砖强度。采用回弹法对该建筑物砌体砖抗压强度进行检测。依据gb/t 50315-2011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第3.3.1条和14.1.2条规定,该建筑按楼层划分为三个检测单元,每层为一个检测单元;每一检测单元内抽取10个测区(10片墙)作为一个检测批进行强度检测。
3)混凝土强度。采用钻芯法对现浇混凝土构件强度进行检测。依据cecs03:2007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要求,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且经校方同意,对该建筑物抽取每层大梁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。
4)外观质量。对整幢建筑的外观质量进行全数检查,包括墙体裂缝、结构变形和位移等影响结构安全的因素。
3.3 安全性评价方法
民用建筑鉴定单元的安全性鉴定评级,根据其地基基础、上部承重结构部分的安全性等级,以及与整幢建筑有关的其他安全问题进行综合评定。
1)地基基础部分(子单元)。依据gb50292-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第6.2.4条规定,按上部结构反映的检查结果对地基安全性进行评级。
2)上部承重结构(子单元)。上部承重结构(子单元)的安全性鉴定评级,根据其所含各种构件的安全性等级、结构的整体性等级,以及结构侧向位移等级进行确定。
3.4 抗震性能评价
建筑抗震鉴定分为两级。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,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综合评价。该建筑物建于1987年,根据gb50023-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第1.0.4,1.0.5条规定,该建筑后续使用年限宜采用30年,所以,本次鉴定按gb50023-200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所规定的a类砌体房屋抗震鉴定方法进行抗震鉴定。该建筑物为重点设防类,即乙类设防,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
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。该学校所处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,所以,本次鉴定按9度设防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