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1.1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池水循环方式,应根据池水体积、池水深度、池子形状、池内设施、使用性质和技术经济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。
2.1.2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循环水的水流组织,应符合下列要求:
1 给水口及回水口的布置,应使水流分布均匀、不短流和不出现涡流及死水区;
2 被净化水与池内水应有序混合、交换、更新;
3 应有效地溢流池水表面的水;
4 应有利于环境卫生的保持及管道、设备的施工安装和维修管理。
2.1.3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,应根据下列规定选用池水循环方式:
1 竞赛游泳池和训练游泳池的池水,应采用逆流式或混合流式循环方式;
2 公共游泳池、露天游泳池的池水,宜采用顺流式循环方式;
3 水上游乐池的池水,宜采用混合流式或顺流式循环方式。
2.1.4 池水采用混合流式循环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从池子水表面溢流的回水量,宜按循环水量的 60%确定;
2 从池底回水口的回水量,不宜大于循环水量的 40%。
2.1.5 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,宜按池水连续24h循环进行设计。
注:1 游泳池进行竞赛时,允许暂停池水循环。
2 游泳池、水上游乐池在夜间非开放期间,可按循环水量的 50%~35%连续运行。